農機購置補貼是國家“三補貼”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的重要舉措,對改善農業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下麵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流程吧!
填寫申請表格
農戶需本人親自到當地縣(鄉)級農機管理部門申請,填寫申請表格。同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複印件,承包者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複印件、承包證明,農機專業服務組織提供工商登記證書及公章。因各地差異,具體需要提供哪些資料請谘詢當地農機管理部門。
審查並公示
農機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經過縣級審核、市級評審和審批,市、縣公示七天無異議後由縣級農機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後把表格直接還給申請者本人。取表時注意查看一下表格是否填寫完整,是否蓋章。
購買機器
用戶在申請表的有效期內憑申請表和本人身份證到經銷點購買農機具,付給經銷商扣除補貼金額後的款項,拿到機具後要在申請表上簽字,自己留一份,其餘給經銷商,並索取補貼機具的銷售發票。
登記入戶、核發牌證
縣農機管理部門要對用戶提交的材料、補貼機具品種牌型和價格等進行核實,經核實無誤的,按照相關規定對補貼機具進行編號和在機具顯著位置噴塗標誌,用戶要積極配合完成,並登記入戶,領取牌證。
補貼金額結算
補貼結束後,經銷商跟農機局核對數據無誤後向省財政廳提交結算申請,一經批準即可到省財政廳領取補貼款項。
注意:農民用戶在提交《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格》之前要先到本縣農機局或者本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站了解補貼目錄及相關補貼政策,根據本省申請條件確定自己需要購買的農機具型號,到當地農機管理部門申請農機購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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